召集人:
1、有意向的麦友自行申请,经决策团队审核,由本社志愿者投票产生。候选人必须注册麦田一年以上,对麦田的运作有所认识和理解,认同麦田计划的理念,参加麦田公益活动6次以上,积极参与麦田各类活动的策划、宣传工作。
2、召集人任期两年,到期后再行选举。可连任。
3、召集人在任期内,有以下情况的予以取消资格,重新选举:
a. 在任期内,该分社各项工作停滞不前,经分社其他成员申诉,麦田总部考核后予以撤换。
b. 违反麦田计划宗旨,未能很好执行麦田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经麦田总部告诫未能改正者。。
c. 被取消麦田志愿者认证资格者。
d.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e. 自愿放弃召集人资格者。
f. 健康原因等不适宜继续担任召集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