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鲁克先生的描述,非营利组织一般就是指红十字会、女童子军、教会等。 对于其他的NGO没有更进一步阐述。
我们所接触和知道的非营利组织仅仅是在营业执照上由工商局划分的一个分类。 葛兰西教授从政治角度认为,人类社会大致可以分为政治社会和经济社会。一般的把政治社会,主要是政府和各种政治团体被称为第一社会或者第一部门;经济社会主要是各种企业,称为第二部门。在第一和第二社会之间应该存在一个很大的开阔地或者缓冲,这个第一和第二社会之间的缓冲被称为第三社会或者第三部门,俞可平教授称这个地带为公民社会,根据俞可平教授的阐述,更多的所谓非营利组织被划分在公民社会或者被称为第三部门里。
如果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德鲁克说的非营利组织就应该在这个第三社会里,也就是公民社会里。
NGO仅仅是公民社会里的一个很小的部分。
从公民社会的定义来看,德鲁克所定义的教会属于宗教是不能划分进来的,在公民社会里宗教和和黑社会两类组织是绝对不能算进去。公民社会里的组织(包括NGO)应该是自由加入和退出,显然这两类不符合,而宗教更多的被定义为有明显的政治倾向。
读《非营利组织的管理》,首先是想到德鲁克先生所定义的非营利组织跟国内有很大的差异,他更多的是从盈利角度划分,而国内更多的是从政治层面进行划分、分类。我们只有暂时理解为这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吧。纳闷的是国外庞大的各种慈善基金会不知道被划分到盈利还是非营利阵营里? 本书还没看完,准备在慢慢阅读中与大家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