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发布时间:2018年3月1日。
本规定适用于麦田未独立注册的团队自主项目的管理。
第一条 总则
1.1 所有自主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可立项。
1.2麦田各地团队/分社均有建立自主项目的权力。
1.3麦田各地团队/分社的自主项目需接受广东省麦田教育基金会(下称基金会)的监督,特别是财务监督。
1.4未接受总社监督,特别是财务监督的项目,麦田教育基金会不能认可为立项项目,不负相关责任。任何责任由事实相关个人自行承担,并保留追诉其对麦田造成的名誉损失的权力。
第二条 立项与管理
2.1项目申请流程:
递交项目名称报备(附件一)——秘书处审核项目名称——团队递交项目申请(附件二)——项目部论证评估、项目审批等。麦田各地团队/分社可随时提交项目申请书(下称申请书)至秘书处邮箱,由秘书处统一登记后交项目部,经项目部审核批准,即可立项。
2.2 自主项目的具体筹款、执行、反馈均由地方团队/分社自行开展。
2.3 麦田教育基金会提供全部财务支持和监督。
2.4 麦田教育基金会项目部通过每季度核查一次项目执行、开展与反馈的情况对自主项目进行监督,地方团队/分社应积极协助,及时提交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报告、总结,财务明细账)。2.5麦田教育基金会项目部每季度完成核查工作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核查内容的反馈。
2.6 管理费收取原则:
2.6.1 注册分社自主项目由分社自行筹款的,总社不收取管理费。
2.6.2自主项目由团队/分社自行筹款,总社不收取管理费。
2.6.3自主项目团队/.分社需要总社协助筹款的,总社按筹款金额收取10%的管理费。
2.7 自主项目使用的名称与现有项目的名称有所区别,并避免同其他机构的项目名称雷同。
第三条 项目开展
3.1.1项目开展需严格按照立项时递交的申请书开展;
3.1.3项目执行期间遇特殊情况调整执行内容,需要与捐赠人沟通,并获得书面确认后方可更改执行内容;
3.1.3捐赠款经基金会账户接收、拨付的项目需要调整执行内容,捐赠人书面确认函需同时以电邮形式抄送给基金会项目部后方可执行。基金会项目部接收电邮邮箱:xiangmubu@mtjy.org 3.2捐赠款由基金会账户接收,都需要签署捐赠协议,相关执行团队需要签订承诺书。
3.3年度项目反馈报告提交时间:每年12月30日或之前。
第四条 撤销与清算账目
4.1 不能通过每季度项目部核查、不能按照财务规定完善财务手续的项目,经警告,3个月内不能有效调整的,项目将被撤销。
4.2 撤销项目需进行项目决算。还有余款的,征询捐赠人意见后,做退款/转赠处理。
第五条 其他
5.1 有相关资源时,麦田教育基金会会主动支持分社自主项目发展。
5.2 有必要时,麦田教育基金会可提供募款平台推荐,供分社自主筹款(例如支付宝公益、蚂蚁金服公益、京东公益、腾讯乐捐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