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邓海建 来源:国际在线 五岁富家女孩王某捐助3名“穷孩子”,对受捐助者称“你有我了,就不会穷了”。不少人认为“爱心作秀”对双方孩子心理影响都不好,容易使“富孩子”产生优越感。而王某的妈妈表示,这会使孩子的爱心“更深刻”。(1月9日《南方都市报》) 大约是因为“慈善”属于道德范畴、而“作秀”属于功利范畴,我们天然地会对这种“淑女流氓式”的爱情要“疾恶如仇”了。一个衣着光鲜的小女孩对穷孩子说:“你有我了就不会穷了就可以上学了”——这话说得多好啊——为什么大人的心理倒泛起了无边的醋意呢?这个命题里有双重话语:一是我们渴望“慈善”又接受不了“慈善”事实下的落差感,需要帮助又希望帮助者是圣洁的救世主,借此满足我们小小的虚荣感和平等幻像,这就是我们的救助制度为何被民意架空的心理根源(譬如失业大学生有几个好意思去领救助金呢);其次是我们把慈善看作是一种私人的道德品而不能容忍其成为普世的消费品。国外的慈善事业多姿多彩如火如荼,而我们的慈善事业躲躲藏藏如履薄冰——乃是因为我们宁要抽象完美的慈善也不要沾染时代烟火气的慈善,见不得慈善的商业化、慈善的消费主义,就如同当年的马车见不得蒸汽火车一样。 胡适有句名言:“做学问要在不疑处有疑,待人要在有疑处不疑。”我们对待“慈善行为”的态度就是我们内心“道德兑现”的态度。在一个慈善事实动辄得咎的舆论环境下,能繁衍多少慈善的种子呢?“你有我了就不会穷了就可以上学了”,抛开童言无忌的身份色彩不谈,我们那些质疑“爱心作秀”的大人有几个有此般在镁光灯下“秀”一下慈善决心的底气和胆量呢?有几个数据值得我们警醒:一是资料显示:我国人均捐献款一度仅为0.92元,志愿服务参与率仅为全国人口3%;二是中华慈善总会每年收到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专项调查显示,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慈善捐赠……我们应该还记得不久前的“孙俪停捐事件”,其间有一句很有名的评论让我们内心震撼——“把爱心的、慈善的、公益的好人好事搞成童话寓言,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是的,关于“慈善”我们有几个前提语境一直未曾纠偏:一是慈善的本质是“善”、是一种光明正大的底线上的“善良”。我们连“盗亦有道”的“次道德”都能宽容都要鼓掌,为何对正态的道德选择吹毛求疵呢?道德不能因为道德实践而被原罪,就譬如我们需要一块面包活命,但不能因为“现实面包”抵达不了“理论面包”的完美就反而大加鞭笞;二是一个社会之所以需要“慈善”乃是因为我们在制度安排和天赋禀能下不可避免的生存差异,“穷不是罪、言穷也不获罪”——这是我们起码的接受“慈善”的健康心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慈善不是谁的义务、接受慈善也不是谁的权利;其三,慈善是“人”的慈善,任何理性经济人的行为选择都有一个成本收益率的问题,慈善后的幸福是收益,慈善后的满足也是收益,那么,慈善后的名气等等为什么不能算收益?有一些价值命题需要我们认可:慈善可以是一种生活方式;慈善可以是企业的情感公关;慈善可以是一种投资;慈善是轻松的道德享受;慈善也可以是自我保险形式 不要冀望慈善是一件天衣无缝的衣裳。当富有的小女孩儿在镜头前说“你有我了,就不会穷了”,我会暖暖地去想:纵使她最后的最后帮助不了一个穷孩子,起码也给媒体前的千千万万个孩子做了个好榜样——而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数落她小小的优越感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1 8:23:07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