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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计划论坛管理规则(201301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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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麦田计划论坛管理规则


      为维护论坛的稳步发展,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为麦友营造一个温暖、充满爱心、能体现麦田文化的和谐家园,再次加强我们的管理队伍,重申我们的版规。
一、麦田计划论坛网址:
http://bbs2.mowo.cn
二、论坛管理权限界定
      麦田计划论坛前台日常事务管理由秘书处负责,新注册会员审核由客服中心负责(会员注册用户避免用公司或企业等名称),后台技术管理由技术部负责。
三、基本发帖准则
1、禁止发布政治、色 情、暴力等信息和宗教传播信息的帖子。
2、帖子内出现明确的人身或言语攻击/歧视/谩骂/嘲笑/挑衅等行为,经劝说无效的,处以禁言5-10天处理。造成极恶劣影响者将终身禁言。
3、在站内短信/私信/群组内出现明确人身或言语攻击/歧视/谩骂/嘲笑/挑衅等行为,与经截图举报核实,视情节严重性对当事ID处以禁言10-20天处理。造成极恶劣影响者将终身
禁言。
4、禁止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发布他人隐私信息,包括他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单位地址等。
5、禁止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发布与他人的站内短信内容,其他平台的私人聊天记录等。
6、在麦田计划论坛故意发布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终身禁言。
7、禁止发布商业广告帖。

四、帖子置顶管理
1、总置顶区域只置顶总社及分社/团队重要公告、全麦田推行的活动、优秀文章及值得推荐给各分社/团队的精彩帖子等内容。同时置顶数量不超过5个。由秘书处专用ID“麦田秘书处”负责相关操作。
2、所有活动帖只进行分类置顶处理。如需总置顶,应联系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员申请。活动版同时分类置顶总数不超过10个,如遇活动较多情况,由秘书处根据活动时间进行协调。
3、各部门帖子只进行分类置顶处理。如需总置顶,应联系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员申请。
4、各分社/团队/部门版内置顶,由分社/团队/部门自行处理。

五、论坛版主管理规则
1、麦田计划论坛除分社/团队版、部门版,所有版块的版主由秘书处负责指定。每版的版主不超过2人。如有版主因故不能履行版主职责,应及时予以更换。原版主应在后台取消版主资格,回归到相应的会员组。
2、各分社/团队版块,由分社/团队五人管理小组上报版主人选,每版版主不超过3人,其中一个为团队专用ID,两个为管理小组成员担任。如有版主因故不能履行版主职责,或因
人事变动而需要调整,由分社/团队五人管理小组成员向秘书处提出变更要求,秘书处负责操作。原版主应在后台取消版主资格,回归到相应的会员组。
3、各部门版块,由部门负责人上报版主人选,每版版主不超过3人,其中一个为部门专用ID,两个为部门指定人员担任。如有版主因故不能履行版主职责,或因人事变动而需要调
整,由部门负责人向秘书处提出变更要求,秘书处负责操作。原版主应后台取消版主资格,回归到相应的会员组。
4、版主的申请和变更由分社/团队/部门用专用ID以帖子的形式发秘书处发出申请,秘书处核实以后予以操作。

(一)岗位职责:
秘书处管理员:
1、负责全站内容及业务管理,并协调版主间的各类关系。
版主:
  1)负责版块的管理,向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版块内的事务。
  2)负责管理版面的版规的制定,负责版面清理,删除广告,水帖之类,活跃版块气氛,发动会员参与讨论,调解会员纠纷等。
  3)版主在管理的版块可以做对论坛有积极作用的各种活动,需要其他版面配合或者发布公告的,可与管理员商量,尽量能够带动论坛的人气。
 4)出于安全考虑:版主帐号密码必须设置安全问答,对于帐号泄漏或被盗用的版主将撤销管理资格。
注意事项:
 1)每个版块的版主总定额3人(含团队公用ID)。
 2)因违反论坛规则被撤销版主职务的,自被撤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具备论坛版主任职资格。
 3)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自辞职生效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不允许再次申请版主。
 4)新版主上任初始,有一个月的时间作为实习期。这一个月时间里,如果表现良好将作为正式版主参与版面管理,如果差强人意,则恢复为普通会员,继续努力。
(二)版主申请:
1、版主的申请条件及审核:
申请条件:
  1)论坛注册时间满3个月以上的会员,有充裕的上网时间来维护负责所辖版块,月在线时长不小于60小时。
  2)有团队推荐,有一颗平和、冷静的心态,并有足够的热情。
  3)自愿接受论坛及麦友的监督,服从论坛统一管理,不能发布危害本论坛的言论,不能在本论坛使用攻击性语言与其他麦客发生争执。
  4)要积极和麦客交流,保证每次登录都要对自己所在版块发的新帖进行管理。
  5)有组织版块活动的能力,不发表未经证实和无根据的猜测,以保持在论坛中身为版主的权威地位。
  6)乐意和大家沟通交流,具备专业的协作精神,当遇到麦友反映的问题和矛盾时,应该以解决问题目的,为麦友服务为宗旨,需要帮助可以联系客服或者管理员协助处理。
审批流程:
  1)采取个人申请及团队推荐的申报制度。
 2)按版主申请格式认真填写并发送邮件至
maitina@mowo.cn,由管理员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向相关人或团队征求意见。
 3)特殊情况下,例如因论坛发展需要(新开版面),可不受此规定约束,但必须经版块现任版主沟通及论坛管理员同意后执行。
2、版主需要处理的日常事务
  1)转移、删除不符合版块主题、纯粹或同一主题发多次的灌水贴。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性帖子(如反动、违法)直接删除。(对于特殊有异议的争论帖子版主有权转到“
麦田驿站”)注意:麦田驿站版块功能:用于发表建议或意见,投诉等帖子,由管理员集中处理。
  2)对本版块麦客提出的问题及时的做出回答,并且尽力尽快想办法解答。
  3)维护好本版块交流的氛围,处理与协调好麦客会员与论坛、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遇到无法调解的,可以报客服或管理员处理。
  4)涉及各版主自身的问题帖子,如麦客会员对版主的异议之类的自身不便处理,交由管理员处理。
  5)对优秀的帖子及时加精华表扬鼓励。
  6)对于违反论坛规定的行为会员按管理规定进行合理的处理,遵循公平的原则,对所有本版块的会员一视同仁。
3、版主的职责与管理
版主应尽量避免带自己主观色彩发表评论以及对麦客不负责任的言论,你必须知道你所代表的是整个论坛的形象和素质,在你发表评论时,希望你能从一个公正客观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设身处地多为广大麦客想想。
  1)对于违反论坛规定的行为必须进行合理的处理。
  2)版主如有特殊事情一个星期内无法登陆管理论坛,应提前向团队负责人或宣传组组长请假,以便在版主不在线的情况下有其他人可以及时做出管理,如未请假一旦被发现,头
三次会发消息通知给予警告,超过三次的暂停版主权限。采取外部及内部双重坚督机制。
  3)连续20天不上线也没有请假的,由团队联系当事人,收到通知,在2天内没有反应的,撤掉版主职位。(特殊情况除外)
       连续20天上线但没有在所管理版块进行版块维护的,由团队联系当事人,收到通知,在2天内没有反应的,撤掉版主职位。(特殊情况除外)
  4)版主在论坛发表帖子必须遵守论坛规则,如有违反将按照论坛规则处罚,无任何赦免特权。另外还要接受警告处分,一次警告无效即剥夺版主身份。情节恶劣者还将做出另行
处理。
  5)版主因为特殊事件长时间内无法管理论坛履行职务的必须主动联系所在团队,发出工作邮件,暂时撤消版主职务,待时间管理时,由团队正式发工作邮件提出版主恢复申请。
  6)因故无法继续担任版主的,请提前一个星期联系所在团队提出辞职申请。
  7)任何版块版主删除帖时需标注说明原因(例如:涉及恶意灌水、广告、语言粗俗谩骂)。
  8)版主对有意义和重要的帖子可以设置版块置顶、添加主题字体颜色。
  9)同一版的各版主应当密切配合,尽量保持在9时至23时都有版主在线,发便及时帮助麦客处理问题。
10)对于有一定见解或者表述精彩,或者引起大家共鸣和热烈讨论的帖子,要尽快给加为“精华”或者置顶。
11)对于垃圾贴和攻击性的帖子,请马上删除,并通过短信通知警告该麦客。发现非管理版块有类似情况的帖子及时向客服反映。
12)版主不能把自己的版主个人ID转借给他人,如果版主的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来管理,联系团队宣传负责人,使用公用ID处理。
13)版主是不得发表挑衅内容和违规内容、更不得辱骂侮辱麦客、当版块发生矛盾自己处理不了时,要及时跟客服或者管理员反映。
14)对于版主故意扰乱论坛正常秩序者,一经发现立即撤职。
4、投诉与申告处理
  1)所有麦客对版主的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直接发短消息给管理员申告,或者发帖至麦田驿站提出质疑;
  2)版主要求处理封号时必须要有确实的证据,包括违反规定的原帖证明。版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发帖攻击麦客,在发帖和回帖时更不得有攻击型或者不礼貌的词语出现。
  3)版主必须以身作责,严格要求自己,要有宽容之心。
  4)麦客可以对版主提出合理的批评建议,经过核实属实,并且经过提醒批评不改正的,管理员有权撤销其版主职位;
  5)版主不是终身制,发生麦客集体表示不满意者,落实情况后予以撤换。
  6)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版主,管理员将暂停该版主的权限,转为普通会员,并通过短信通知该版主。
  7)欢迎广大麦客监督,对于上线却长期不积极回复所管辖版块帖子的版主,可以直接管理员发消息,秘书处会做出及时的处理(在后台中会定期清理不在线、不作为的版主。


                                                                                                            麦田计划秘书处
                                                                                                             2014年1月7日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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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发帖规则:
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65435&page=1&extra=#pid691560

请各分社/团队/部门的童鞋,尽快把核定的版主人选复到下面的帖子:

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122084&extra=
发表于 2012-11-7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坐在沙发上看大家回帖!
发表于 2012-11-7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板凳板凳
发表于 2012-11-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学习下。。
发表于 2012-11-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把论坛的使用和操作手册也一并附上,哈哈哈
发表于 2012-11-7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制度日趋完善哦
发表于 2012-11-7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1-7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至此  我加入额目的就是好好帮助人
发表于 2012-11-8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收悉
发表于 2012-11-8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
发表于 2012-11-8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习,并且执行!
发表于 2012-11-9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来学习一下啊。
发表于 2012-11-9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了,学习下
发表于 2012-11-10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下,管理规范很重要!
发表于 2012-11-10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12-11-10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先,用的上
发表于 2012-11-10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飘过被吸住了
发表于 2012-11-13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寻找  顺便顶下
发表于 2012-11-13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耍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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