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即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公益活动便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牟利为目的的活动。从其本质来看,人们从事各种与公益有关的行动应该是自愿并且乐意的,是饱满热情却无半点私心的。确实,历史包括如今有很多人为公益事业献身献心,尽管他们并不被旁观者所理解。他们心无旁骛,只因为深深地理解透公益的实质!对于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我感动之余感到的更多是愧疚,为自己的冷漠、自私而惭愧! 任何事情在初生时都很美好,很纯洁,但都在自然的风化过程中难免会受污染。不知别人有没有跟我一样的感受,如今社会上有很多形式的公益,比如一些志愿者,我可以大胆地说,有50%的人是冲着它的好处去的,因为有些工作的招聘与参与公益的时间多少挂钩;还有一些学校奖学金的评选也规定被评选者要有一定额的公益服务量!这就不可避免地有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假装“毫无私心”地为社会服务。可是!这显然就违背了公益的本质,不符合它的定义了,对此我们能怪那些非公益的公益人吗,那又是谁规定哪些要与公益服务挂钩才能得到某些呢?公益是纯洁的,严格定义的,任何带有利益性的所谓公益活动都不能称为公益!这就是我对公益的最终看法。 任何事物都不是单一的,都需要某两个单元的相互作用,即施者与受者。公益亦不例外,它需要服务者与被服务对象,所以要想把公益做好,需要双方的努力。服务者要满怀爱心,被服务者要满心感恩。服务者最好不能有一丝抱怨,被服务对象也不能有任何理所当然的心理……可现今,不知是何种缘故,热心者在施助前总心存犹豫,甚至是害怕与痛苦,他们很想帮忙,可又为可能引来的影响而迟迟不敢下手,过后又为自己的冷漠而痛苦羞愧。而被帮助者呢?他们在经历过被人漠视的遭遇后,对别人的帮助总心存疑虑,“他们帮我是为了什么啊,我该怎样报答他啊,但我如果没能力回报呢”等等的想法涌上他们的心头;还有一些习惯被人帮助的人在暂时没得到援助的情况下,总满心抱怨社会的冷漠,他们早以把别人的帮助当做理所当然…………等等的现象,让我不禁感叹又感叹,反思亦反思! 这些都是我在选择做与公益有关的事情时的所思所想,我不想自己成为一个充满目的性的人,我只期望自己能尽量保持最初的出发点,为服务而服务,尽管只是微不足道的付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