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底,四川马边行,飞机,广州—成都。飞机起飞了,两个多小时的飞行,有足够时间写下一些感想,真好。 出发前,“麦田校长”知道我要到成都,就预先跟我说让我帮捎带台打印机给“种子”MM,并约定在我出发前一晚拿给我,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后来校长又说第二天直接送到车站给我带过去吧,我也觉得没问题。在车站上匆匆接过手,打印机用箱子包装得严严实实的,外面还捆了好些绳子方便拎着,我就没打开看,校长还吩咐我不要托运,最好自己拎着过关,我想想也对,托运有可能会损伤到打印机哦,也就照办。登机前的安检,一刹那冒起了一个念头:如果校长让我捎带过去的东西不是打印机,而是一箱子的违禁品?毒品?炸药?天啊!我是连校长的真实名字都不知道的啊!如此念头,来自于若干年前某次和妈妈去香港,过关前碰到一个和我不是太熟悉的朋友,叫我帮她捎带两条烟过去(当时规定是每人只能带两条,她想多带两条过去给亲戚),我也是毫无戒心就答应了。过后妈妈很严肃地告诫我:以后过关,不能再帮人家捎带东西,无论她是谁!——在安全保卫部门工作过的老妈,果然是有着过人的警惕性啊,呵呵! 只是,这一次呢?我怎么就毫不犹豫我就答应了校长,直到这一刻过安检时才又想起香港类似事件?于是,我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如果箱子里真的是违禁品,怎么办?很快,我给了自己一个坚定的回答:我认了!——并不是指我会承认明知道箱子里是违禁品也运送;“我认了”就是我“毫无来由地相信校长”这个事情我认了,我不后悔!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在我看来是很可贵的,我会相信我自己的直觉,总是放任而率性地任由自己去相信自己认为可信的人,这是优点?缺点?天晓得!好在,校长“不负众望”,“居然”没放违禁品进去,我安然过关,只是害我胡思乱想了一通——我也算是“庸人自扰”吧,呵呵! 自认是个很笨的人,不惜以“受伤害”的可能性去走“信任之路”。可幸的的是,那些让我付出信任的朋友,那些让我投下“赌注”的朋友,从没让我失望过,总是让我“得逞”让我“赢”。 真的感谢这些朋友,让我坚信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信赖,也值得信赖! [em01][em01][em01] |